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的通知

(全日制/非全日制/博士)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研究生院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学院安排学籍注册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及地点

为避免等候队伍过长,将于9教北103和205B室同时进行研究生注册,具体安排如下:

3月1日(周四)、3月2日(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17:00

全日制16级硕士研究生:九教北205B室

其他年级全日制硕士生、各年级博士生:九教北103室

3月3日(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2:00—17:00

非全日制17级硕士研究生 九教北103

二、注册人员:

全体在校研究生(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中“是否国家学籍=Y”

三、注册要求

1、查验是否欠费,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无需缴纳住宿费)者将不予进行学籍注册

2研究生本人持学生证进行注册,不得由他人代办

3、超过集中注册时限未注册者,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科进行补注册。

4、未能按期注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以及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办理注册手续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四、相关说明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两周以内(含两周)由所在学院审查批准,超过两周的由研究生院审查批准。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留在外地进行科研和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须在开学前与导师、学院联系,由导师在开学前向学院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见附件1)。

  对未按要求进行学籍注册的同学将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第一章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执行。“未能按期注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者虽有请假但未获批准的,以及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者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办理注册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附件:1、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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