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关于注册的规定以及《北京交通大学专题会议纪要》(专纪【2016】56号)关于加强学生注册流程管理的要求,为做好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8年3月1-3日(周六)5—10日(周六)
  2. 地点:

校内上课同学:九教北103

京外教学点上课同学:各教学点

二、注册人员

所有在学习年限内(自入学之日起五年内)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注册要求

1、必须先缴纳学费后方可注册,学费缴纳可以汇款,也可以到学校财务处(思源楼五层)刷卡缴费,财务处缴费时间为:每周三、周四下午14:00-16:00。3月1日开始)

银行汇款缴费账号信息如下,汇款时请注明:学号+姓名+计算机+发票抬头(不写抬头的默认为个人,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将个人信息+发票抬头另发jsjfq@bjtu.edu.cn 

账号:3428 5601 9995

账户名:北京交通大学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高粱桥支行

2、注册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学费收据(或汇款凭证)及复印件,到注册地点进行注册,注册时,请注意:

1)提交本人签字的学费缴纳相关凭证复印件;

2)出示身份证件,并在注册表上签字;

3)留存最新联系电话,并确认已加入入学时通知的相关QQ群,QQ群号忘记的,可咨询注册主管老师,在职研究生的所有通知都在QQ群中发布,如果没有及时加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超过注册时间不再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结束后,学院将未注册、未交费学生名单提交研究生院。

4、对未按要求进行注册的学生,将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将予以退学处理。

请各教学点老师和同学高度重视学籍注册工作,协助通知到相关同学并相互转告

四、相关说明

学院高度重视学籍注册工作,提前通知到每位生,2018年3月15日1700前统计本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注册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对未按要求进行注册的同学将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第章第二十一相关规定处理

如有任何问题可致电:010-51684519  jsjfq@bjtu.edu.cn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18年1月26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注册签名表

附件2:研通【2018】2号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注册的通知

附件3: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