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制定下发的《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发〔2019〕41号)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北京交通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高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学资通〔2022〕10号),拟对我院2022-2023学年在校学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资格复核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定和资格符合对象

我校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原则上均应被认定。

涉及2020级学硕,2021级全体硕士,2017-2021级博士生。

2021-2022学年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附件4查询上一学年认证级别。

二、认定等级

本次认定等级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等级,具体认定标准及要求见《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成员

组长:副书记、副院长韦世奎

组员:辅导员周   艺、刘   

      兼职辅导员和旭东、吴   彤牛兴炜、孙正阳

四、学生递交材料

学生根据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评判自己下一学年的困难等级是否与原困难等级相符,提出认定复核申请或者初次认定申请:

材料递交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16日17:00

 

年级

等级无明显变化

调整原困难等级

初次困难认定

负责人

2017级-2020级博士

电子版:附件1、附件3

纸质版:附件1、附件2

电子版:附件3

纸质版:附件2

电子版:附件3

和旭东

18112021

2020级学硕

吴彤

20120433

2021级硕士及博士

牛兴炜

21125218

孙正阳

21120484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于学生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进行通报。

2.若学生因为疫情等原因未返校,《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的说明纸质版可下学期随新生困难认定一起补交,先递交电子版

3.若学生通过附件4查询结果为#N/A,说明上一学年未参与认定。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51684833、yizhou@bjtu.edu.cn

校级监督电话:51685223

校级监督邮箱:xszzzx@bjtu.edu.cn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困难认定复核申请表》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附件4:《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查询表》

附件5:《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2年6月10日